倾水涸泽

嘴巴疯狂地跳舞

朽不朽,在不在——读《不朽》

Tags: 阅读记  

  确实,米兰-昆德拉的书曾一度成为身份的标志和品位的象征。大概昆德拉自己也有所了解,在他还没有死掉以前,他的形象就在一个东方国度里被当作流行的符号运用。这一事实曾在我心里留下过那么一点小阴影,所以我一直都没敢大张旗鼓地购买和阅读昆德拉的书——原来我那么害怕留给旁人一个附庸风雅的形象。几年前,在武汉南湖边上的旧书店里,我从一堆散发着酶味的书里扒出一本90年代出版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与《本性》的合集,很开心地花了4块钱买下它。相比如今流行的译名《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我更喜欢过去的译名——在这件事上,我只考虑读起来舒服不舒服,而不考虑哪种译法更忠实于原文。《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与《本性》让我开始有点喜欢上昆德拉,他很认真,也很幽默,并且是真正的认真和幽默。接着,我在华农图书馆里找到《生活在别处》,读完这本享有盛名的书,我发现自己根本跟不上这个认真而幽默的老头,但能感觉得到,我还是很喜欢读他的小说的。我把上海译文的《生活在别处》买到了手,连塑料封皮都没拆——在我决定再读之前,我有点舍不得看到它粘满灰尘。如今,那本带着塑封的书留在家里的柜子里,大概我很难在近期见上一面了。一年多的时间,我的阅读书目里没再出现这个名字。每次在书店里晃悠时,我都并冲动将手伸向那一排上海译文的昆德拉(它们中间总有一两本被翻得稀烂),但最终没有伸出手。因为我总会想起一件我差点忘记了的事,当年我读华农图书馆的《生活在别处》后,满带着欢喜和冲动返回借阅室寻找,找到了《雅克和他的主人》与《被背叛的遗嘱》(当年愚昧无知,以为这两本是小说)。后来的结果是我的指纹只留在了两本书的封套和前十页,它们高傲地哼着进行曲回到了图书馆,而我则在哀乐声里感到了严重挫败。后来的时间里,我被其他作者(或许是不够深刻的作者?)吸引,几乎忘掉了昆德拉。直到叶海涛要来北京之前,我想起了他曾经买过上海译文那套书,于是重新提出要借来看(这是很市侩的逻辑,借来的书即使看完发现很没劲也不会有什么物质上的损失)。不幸的是,他将那些书都卖掉了。借不到反而又引起了我的欲望,我决定再次尝试一下,这个让我激动过也让我有过挫败感的作家。于是,在叶海涛的推荐下,我开始读《不朽》。

  朽,或不朽

  博尔赫斯有不少小说提到不朽,我能记起的是《永生》和《南方》。这两篇短短的小说我看了几遍,但还是一点也跟不上作者。浅显地看,小说里的不朽是肉体不朽,精神不朽。小说中的人物追求永生,又被永生所累渴望肉体的死亡和精神的消失,永生的不朽像一张恶魔的网,一旦被网在其中,将得到不朽的痛苦和空虚。这两篇小说让我记起了上学时候读的一本长篇小说,西蒙娜-德-波伏瓦的《人都是要死的》。小说主人公福斯卡是个喝了不死药的永生人,他和历史同在,一个又一个的时代离他而去,而他惟有孤独地永恒地迎接明天。到了昆德拉这里,不朽就完全不同了,这个词回到了它普遍的含义——隐喻意义上的不朽,就像我们说鲁迅的作品不朽或精神不朽一个意思。

  人不知道自己必然会死。在《不朽》里,歌德对海明威说了这么一句话。心志成熟和正常的人当然的了解,死亡终究会有到来的一天。但渴望不朽(昆德拉所谓“小的不朽”——一个人在认识他的人心中留下回忆)又是人难以摆脱的欲望。贝蒂纳不休止地为不朽努力——她为着不朽努力让自己与歌德之间发生故事,以便后人记录这么一段“爱情”;她与贝多芬通信;与各种将会有“大的不朽”(一个人在不认识他的人心中留下回忆)的人发生联系。这是她追求不朽的方式,不断地用“加法”将自我突出。和她一样的是洛拉,在生活中不断地用各种方式强调自我的存在——她戴上墨镜,不是为了遮掩红肿的眼睛,而是在向他人表明她在伤心在哭泣。我想,很多人都不能避免像贝蒂纳和洛拉那样,不管他是无意或有意。尤其在这个高速和高度网络化的现代世界,人们很容易让自己产生影响,通过各种介质表现自己,为自己戴上洛拉的墨镜,在“我”这个代词前加上无数地定语。只有通过这种不断地增加,他(她)才能感觉到自己——所谓自己,就是留给别人(认识的人或不认识的人)的那些形象。失去了形象和定语,“我”便不存在。

  我深有感触。渴望小的不朽或大的不朽的欲望是“自我的田园牧歌”,是“我们心里想要超越最终界限的欲望”(弗朗索瓦-里卡尔)。在不少时候,有意和无意之间,我(以及我们)被这首“田园牧歌”所诱惑,内心挣扎不断,我渴望通过某种方式达到不朽。像贝蒂纳那样,像洛拉那样,我愿意让自己身上附着更多,这样才能突显自我。“肯定自我——表面上看起来很矛盾,但只是表面上的矛盾——就是投身于人群。”(弗朗索瓦-里卡尔)在挣扎折磨和急功近利的焦灼之中,我清楚地明白,我并非十分认真地向往一种“尘世间的不朽”,更多的是“一种虚荣心”。我厌恶人们为了彰显自己,矫柔造作地用无数定语来修饰“我”,但却不可否认,在内心深处,我不能完全经受住“自我的田园牧歌”的引诱。“为自己的形象操心,这是人不可救药的不成熟的表现。对自己的形象莫不关心是那么难以做到!这样的漠不关心是超出人力之外的。人只有死后才能达到,而且不是立刻就能达到的,要在死了很久以后。”——在另一个世界,歌德这样跟海明威说到。

  每天的生活里,没有几个人会过多想到终将会死的事实。因此,在死亡还未真正接近的时候,人是不知道自己必然会死的。但终究消逝的阴影始终笼罩着每个人,于是,渴望不朽的阴影随之存在。朽,是必然的结局;不朽,是必然的欲望。

  当这种欲望深入内心无法自拔的时候,它就危及到了人的真正自我。“加法”是为了突显自我,但过分地加法必然导致自我的消失。很多著名的作家都不朽,几百年上千年,人们都在谈论着他和他的作品,关于他们的著作、传记连篇累牍。但这些不停的阐释和流传并没有使他们的形象更加明晰,我们也没有因为资料愈加详尽而更接近他们,他们用作品和流传的故事留给我们的形象只是形象,我们从未接近过他们的自我。“我”,这是个代词,它只在很少的时候接近我。

  “担当身前事,何计身后名。”当一个人达到了不朽,他已经不存在了——不朽和死亡是亲兄弟。如果他能像小说里的歌德和海明威那样死后有意识地存在,就会看到,人们谈论的那些“不朽的他”竟与自己毫无相关。

  在,或不在

  那么,通过“减法”来找到自我吗?不是。昆德拉所谓的“加法”与“减法”并非是到达自我的对立途径。而是在讨论一个“始终贯穿着昆德拉作品”的问题:“如何在这样一个与自己格格不入的世界里生活?怎么和这些人生活在一起呢?既然自己一样不再把他们的痛苦和欢乐当成自己的欢乐和痛苦,既然已经不知道如何成为他们当中的一员。”

  阿涅斯用减法,“与他自己决裂,废弃定义她那个自我”。自我的存在或不存在面前,阿涅斯是“自我的叛离者”。与渴望和追求不朽相反,阿涅斯用她的“必死的手势”表达了自我消失的欲望,不朽的欲望也随之消失。阿涅斯承认了朽的必然,也真正摆脱了不朽欲望对灵魂的折磨(“灵魂”都消失了,何来折磨)。按照弗朗索瓦-里卡尔的说法,阿涅斯达到了“真正的安宁,不是来自于尘世,不是回到自我,只是简单地放下武器,然后消失:是承认自己的必死性。”也正如弗朗索瓦所说,在阿涅斯感受到这种安宁来临的时候,是昆德拉关于存在的思考的极致场面。这种极限是我们现实存在的人很难达到的,在那里,一切皆为宁静的有或无,没有喧嚣没有欲望,惟有安宁与自由。我可以把这种极限想象成一片宁静冬天里的湖水,而“我”已不在,万物皆是我,我与宁静融合。这是一种近乎神秘主义的玄妙境界(或许中国传统哲学中的忘我和无物境界与之类似)。

  哈姆雷特的经典台词,“to be or not to be”通常被翻译做“生存或者死亡”。在这里,我觉得它翻译为“存在或不存在”更好。自我存在,或自我不存在,这是人的两种极致。追求自我突显和不朽,但自我却会因此而不见;物我两忘地抛弃不朽欲望和自我,则是真正的安宁与自由。而我(或我们)在两种极致之间摇摆,时而为胜利赢得自我形象而兴奋,时而被欲望无法满足而折磨。阳光灿烂的早晨,我戴着耳机走在大街上,清晰地感觉到自己存在的形象,沉浸其中。在深夜的辗转中,我却发觉,那些让我不断感受自己存在的音乐在时刻改变着我的形象,我意识到的存在不过是即兴的幻想。存在本身的幸福始终难以来临,存在变的让人不能承受。(人生不能承受的,不是存在,而是作为自我的存在。)

  朽,或者不朽。在,或者不在。就像生命的钟面上的四个对称点,生命的时针旋转,变幻,反复。

  ps:关于《不朽》的情节或故事,我说不出个一二。昆德拉的这种“放弃了情节一致准则和戏剧性张力”的小说让他的作品无法被重述。他的小说不是一条想法设法通向结局的“叙事公路”,而是充满插曲和弯道的“道路小说”。在阅读的道路上,我们有的是时间浪费和消磨,观察,品味路边的风景。但丛林的复杂和道路的分叉也不会让我们迷路,他的叙述也如同在一个主题的钟面上旋转,变幻,反复。  [更多]

肚子与国图以及错别字

Tags: 浮生记  

  自从去年秋天在国图付了十几块延期还书的罚款之后,我决定今后不对国图抱有希望。暂时看来,花两个小时跑到国图挑三本书一个多月后带着罚款去还书是件费心劳力并伴随严重挫败感的事儿。一年后的秋天,新闻上说国图新馆开放了——其实我只看了个标题和一张满是大桌子的图片。这条新闻让我又有了去国图走一趟的冲动。

  去国图的冲动正式化作行动的起因是肚子。15号买裤子,二尺五的裤子和紧绷的扣子让我产生了前所未有的伤感。这是种隐藏在嬉笑之中的悠长伤感。一直以来,我认为腹部突起是一个男人失去青春的最典型象征,是个毫无理由和托词来掩饰的象征,青春已逝,平庸时光之锉正在用开水煮青蛙的速度消磨所有跟青春和理想有关的一切。在突起的肚子和二尺五的裤子的伴随下,我伤感地走在天桥上,用正在苍老的声音在心里呐喊着革命的口号:改变生活。

  改变的第一步是走出滋生睡眠的斗室。我在302上强烈克制自己,终于没有被面前座椅靠背的诱惑征服,在神志不清的半睡眠状态下坚持在车身的短波形摇晃中看了几十页书。到了国图,下车等叶海涛。他很兴奋地告诉我已经快到西直门了。我在国图的特价书店晃了二十分钟,又收到叶海涛的短信,他很委婉地说出了在西直门迷路的事实。我不得不继续等待。这让我再次怀念小县城那些一眼能望到头的街道。

  我很忧郁地登上了去国图展览厅的台阶——我从来不像个对展览有足够耐心的人。台阶一上去,就看见展厅和音乐厅之间的空地上立了个公告牌。上面写着“莫到班门难弄斧,正是雷门堪击鼓。”走近一看,是关于李渔的展览,展览的名字很长,我不大记得了,中心意思是“看看李渔的成功之路”——真是个时尚的诉求方式。我又仔细念了一遍公告牌上的句子:“莫到班门难弄斧,正是雷门堪击鼓。”怎么有种熟悉的感觉在脑子里盘旋呢?我猜测了一下这句词的意思,马上知道这种盘旋在我脑子里的熟悉感觉是什么了,那是高中时无数道改错别字的选择题留下的后遗症又发作了。我又想了三秒钟,心里有了八成的把握——“莫到班门难弄斧”里的“到”应该是个有问题的字,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应该是“道”。我默念几遍这两句词,准备留着回去百度一下。在我的怀疑和国图的权威之间,我屈服于国图;在国图的权威和百度的权威之间,我倾向于百度。

  走进展厅,一股秋高气爽的感觉扑面而来,这是过于空旷的展厅带给我的直接感受。事实上,我都不知道该不该把它称做展厅,写有展览主题的横幅摊在门口的地面上,红底白字,皱皱巴巴。所有展板靠墙斜立,看的时候需要弯腰低头,身体前倾。工作人员称这么做是为了收的时候方便。我一进门的时候,一个男工作人员很热情地叫我过去,伸手给我了一张纸,说这是展览的免费赠送。我接过一看,是一张印有李渔《天仙子·示儿辈》的宣传单,另有一个小册子和一支圆珠笔。我拿起宣传单扫了一眼,马上发现了我想找的那一句——“莫道班门难弄斧,正是雷门堪击鼓。”果然,此“道”不同彼“道”。可以确定门口公告牌上是个错别字了。我拿着礼品往展厅里头走,想了想又转身走到工作人员的桌子前,充满善意地说(绝对没有一点想笑的意思):“这个词里头的句子,门口牌子上好象写错了。就是这个‘道’写成‘到’啦。”送给我礼品的男工作人员眉头一紧,把脑袋伸了过来,眼珠子骨碌骨碌转了几下。我指给他看,他的眼神在字上面落了一下马上又飘起来,说了声哦,尾音很长,但我没领会其中的意味。男工作人员坐下了,旁边的女工作人员们凑了上来。我有点感觉像做错了事,赶紧转身走开了。听见身后,一个中年女工作人员问:“啥事儿?”男工作人员回答:“没啥,说那个板子上的字错了。”“哪个板子啊?”“门口那个。”……   [更多

  

对比

Tags: 发呆记  

  我一直在想,世界上最无聊的工作是什么?站岗的保安,终日坐在路边收停车费的老头,电梯驾驶员,值夜班的楼层管理员…很多时候,我以为这些被人遗忘的、孤独的、但却失去自由的工作是最无聊的。这种工作会让人产生彻底的空虚感,就像一只紧绷的弹簧被无法抗拒的力量牢牢地按住,一个人被死死地绑在岗位上,而这个岗位本身除了一个人的存在之外,不需要任何东西。这种工作让一个人的意义只停滞在存在本身。

  我还会想,之所以我会去想这些让人窒息的无聊工作,有两个可能的原因。要么是我想拼命地从这些被我看作彻底空虚的工作中看出自己行为的意义。要么是我早就意识到,虽然我的工作在名义上与这些我想象中的工作差别非常大,但事实上我也是一只被牢牢按住的紧绷的弹簧。

  小区楼下有两个小卖部。从清晨一直到深夜,小卖部门口都聚集着一群人,有大妈大爷,也有光着膀子的强壮男人和尚能读书看报的中年女人。他们聚集起来,坐着看电视,喝啤酒,侃地云天雾地。每天如此,风雨无阻(下雨了就挪到小卖部里头)。我很奇怪他们为什么有耐心把一天消磨在一场没有话题的谈论中,还能在深夜的时候,提着小板凳打着满足充实的饱嗝向家里走去,仿佛一场睡眠和明天的重复生活都让他们充满期待。我在很多地方观察着,这样的生活遍布在城市的各个角落里。人们牵着狗,温柔地为宠物擦屁股,在两只狗的对叫中获得忘我的开怀大笑。一集电视剧能让人们津津有味一整天,一个笑话能半个月还新鲜。

  我在城市里匆匆而过,从一个车站到另一个车站,从一个电梯到另一个电梯。这种行色匆匆和疲倦与楼下小卖部的生活是如此不同。天色微明和夜色来临的时候,我从小卖部门口走过,那里的人们也在开始或结束着重复的一天。光着膀子的大肚子男人在一瓶酒里消磨完一个上午,我在一台电脑前的忙乱中消失掉一个上午。时间之刀对此毫无偏见,以同样的力度和角度在我和大肚子男人脸上刻下印记,并善意地提醒我们,明天继续如此。

  对比的意义在于使差异显露,但我的这些对比却抹杀了差异。我实在看不出生活在一个电梯驾驶员身上和在我身上的不同在哪里,也看不出我的疲于奔命比小卖部门口人们的悠然自得有任何优越之处。一切在以同样的速度消耗,不停息的时光,曾灿烂的梦想。

  我下了夜班走进秋天的早晨,清凉舒适的秋风毫无价值地吹在我身上。我坐在公交车上努力克制着瞬间就会到来的睡眠。车上人不多,可以让我依次观察。前门口有一位五十岁或五十五岁的阿姨(我猜得那么精确?),她戴着一幅金属边框的老花镜——从她看着手中写字版的样子可以看出来那是老花镜。我看她的时候她捏着一只铅笔在写字版上写着什么,刷唰唰很快地写着。疲倦不断淹没着我的精神,把目光停留在任何一个地方都会让我沉入睡眠,我不再看那个阿姨,她在摇晃的公交车上飞快的写东西没有引起我过多的注意。十几分钟过去,我快要下车了。一扭头又看见前门口那个阿姨,她正在把写字版递个她斜对面的一个卷发女人,那女人旁边坐着的小女孩伸手把写字版接了过去。就在那一瞬间,我意识到那不是一个写字版,而是一个小小的画板。卷发女人和小女孩拿着画板仔细地看,小女孩不断地用手指指画板又指指女人的脸,她们开心地笑话着。那是一副那个卷发女人的画像。画画的阿姨看着她们,笑地比她们更开心,不断扭头对旁边的乘客说着什么,附近的乘客都在笑了。画板在过道中间传递了几下,又回到了画画的阿姨手中,她扶了幅眼镜,身子向后仰着,再次端详着画和卷发女人,再次笑了起来。公交车的轰鸣声很大,我坐在后面看着这件事的发生,听不见他们说的话,只看见他们不断地笑着。公交车的摇晃中,他们的笑容也在摇晃。车进站了,我站起来走向车门,看见画画的阿姨把那张画像从小画板上取下来,隔着过道递给了卷发女人。我走下车,没有看见她们的笑容。

  在一座让人忘记自己模样的城市里疲于奔命,毫无感觉地做着自己也不理解的事情,不能给自己带来欢笑,不能给任何人带来欢笑。我们在做什么?为疲惫和厌倦而生吗?

《十二怒汉》:精彩的教材电影

Tags: 阅片记  

  西德尼·吕美特51年前的《十二怒汉》是一个绝对精致严密的精彩电影,是一场演员绝对投入表演觉得细腻的精彩表演。在看这个片子的过程中,我刻意地去注意导演(或编剧)是如何把情节进行下去的,以及是如何运用有限的场景和道具——狭小的房间,闷热的天气,卫生间,刀子等等——把推理和情绪进行下去的。总之,我在注意着一个电影(或故事)是如何成功讲述的。不可否认,如果我是个教电影或文学的老师,我也会把这么一部电影当成凌迟对象来细细讲解。

  《十二怒汉》整体看起来像一个对称的几何图形。又像一次不能增减一个条件或结论的逻辑推论。开头和结尾缓慢的镜头,高大的法庭与宽阔的广场,开始投票和最后一次投票同样的比例,有罪无罪六比六的时候开始下雨不妨看作对称中心,而前半段的闷热和后半段的暴雨也似乎称得上内容的对称。片子的节奏和情节起伏是将传统电影或文学手法炉火纯青的运用。用闷热的室内来烘托和强调焦躁的陪审员,用一场暴雨和一台电风扇作为情节转折的象征,用卫生间来缓和紧张的气氛,让慢条斯理的老头在关键时刻一次又一次地拯救局面。片子中的每一件小刀具几乎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不用说藏在口袋里在关键时刻亮相的折叠刀和顽固陪审员那张与儿子的合影,就连广告商手中的草纸都恰到好处。片子结尾处,陪审团十二人依次走出房间,镜头缓慢扫过那张长桌,纸张,草图,碎纸屑,折叠刀,这些是一场决定一个人生死的对抗(我想不出更好的词)的象征物,甚至可以说,就是这些东西决定了犯人的有罪或无罪,生或者死。

  一次次的投票就像竹竿上的节,一次一次推动着情节的生长和局面的转换。一个人说服十一个人的过程在两个多小时内很有条理地进行。从一个直觉的质疑到不断出现的逻辑上的质疑,每一步发生地都毫无突兀之感。虽然有最顽固和最loudmouth的陪审员始终扰乱着观众的听觉和思维,但这么一个人的情绪发展却完整地暴露在观众面前。他情绪化的顽固和对理智的否认让观众不再担忧他最后的失败。我想,观众看到一半,就一定能预测出最终的结果,于是观看影片的过程便不再是对情节和结局的期待,而是将注意力放在情绪和逻辑不断转换发展本身。这样,观众看到不仅仅是一个扣人心弦的故事,还清楚地看到了故事是如何发生和进展的。这让我(或观众)感觉自己在参与其中。

  最后,电影的结尾还要加分。我想,一定有一部分观众期待看到证明男孩无罪的更确切证据——比如法庭上的论证和判决。但电影结束对此隐而不述,陪审员们走出法庭,电影就结束了。一场对抗结束了,从有罪的意见占上风扭转成了彻底认为无罪。但这个结论究竟是否和真正的事实符合呢?虽然十一个人和所有的观众都被合理严密的推理说服了,但这依然是依靠常识和理论的推理与情绪共同得出的结论,依然没有解决所有的疑点——依然无法完全等于事实,那孩子真的没有杀死他的父亲吗?这样的结尾不但在艺术形式上是漂亮的,也让电影的精神全出——质疑是法律精神的核心。同时,陪审团制度难以弥补的缺陷也再次暴露。【更多

又丢了一篇故事

Tags: 发呆记  

  很奇怪,很遗憾。我最近开始做一系列没有画面的梦。这种梦由一行一行的宋体字和一个声音构成。或者说,这些梦就像在念书。我感到很忧虑,这种梦让我醒来的时候觉得很累,就像看书比看电视要费脑子一样,这种梦和电影一样的梦比起来要耗费精力多了。而且,我醒来的时候会被梦里的文字所困扰,那个念书的声音久久在我耳际盘旋,但我又一点也不知道它念的是什么。

  今天早上,我被闹钟叫醒,发现自己又错过了一篇从未读过的小说。这是一篇比《黑猫凯特》还要漂亮的故事。当小说进行到“那个女人常常坐在座位看着‘我’”的时候,那一页结束了。当我去翻页的时候,闹钟响了。在一阵迷迷糊糊的回想和愣神之后,我忘掉了看过的那些段落,只记得这个中断的句子。这对一个好奇的做梦者来说,简直是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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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猫凯特蹲在门口

Tags: 虚构记  记梦  

  “黑猫凯特蹲在门口,它的毛倒竖起来。”

  我梦见了一篇用英文写的小说。就赶紧在梦里把它翻译出来,谁知道刚翻了第一句,闹钟就响了。我醒过来,眼睛都睁不开,挣扎好久才清醒。我还记得翻出来的一句,可是怎么也想不起后面的句子是什么了。这个夜班可能毁了一个好小说。我很遗憾。只能期待着下次能接着做完这个梦。它的下一句应该是什么呢?

  “黑猫凯特蹲在门口,它的毛倒竖起来。我睁开眼睛就看见它这个样子,它已经连续好多天这样蹲在门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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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表与理发师

Tags: 小说记  

  琉璃街是条艺术家云集的街道,三步两步,你就会被橱窗里电吉他锋利的弦晃到眼睛。看见绷出老长琴弦的华丽琴头,我马上就想起我的老表。

  剪子在我的脑袋上漂亮地舞蹈着,舞伴是我老表修长却粗糙的手指,镜子里我的头发魔术般变幻着我的脸。

  2007年冬天,我穿过喜庆的烟尘和人群,推开中心大街南头沙宣发型设计中心的玻璃门。汹涌的音乐声瞬间将我推进一个与世隔绝醉生梦死的时代。年轻理发师们的发型前卫,和南方城市里的同行一模一样。前台坐着一个红衣服红头发小姑娘,她没搭理我,继续玩她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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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的短梦

Tags: 虚构记  记梦  

  提起八月,已经开始使用回忆的口吻。我在八月里再一次过上颠倒昼夜的生活,一个月的生活剥夺了我很多优质的睡眠。最大坏处是我很难记得自己的梦,因为当我梦醒的那一会,我首先要做的是弄清楚自己是在白天还是在夜晚,是在太阳光光下还是在日光灯下,然后我就要去为饿了一整夜的胃找食物,或者是提上鞋走向洗手间洗把脸开始黎明的发稿工作。这样一折腾,我的梦就全没了。整个八月,我觉得自己连南瓜豆腐都没梦见过——至少,不管是南瓜豆腐还是西瓜奶酪,都还能在醒来的时候回忆起个头尾来。但在所有只剩下影子和面目不清的片段里,我清楚地记得一个短小精悍的梦,一个我相信不只一次发生在八月的梦。那是一个跟我的梦一样瘦小的男人,他留着小平头,穿着花格子短袖衬衫(一定是花格子),衬衫里面是件白体恤。他那张脸是我永远摆脱不了的,眉毛眼睛鼻子挤在那张小脸上,十分糟糕的组合,但却不影响那张像刀刃一样的嘴咧出一个阴险的带着藐视一切神情的笑。他迈着小碎步朝我走来,保持着那个叫人寒毛倒竖的表情。同时,他用手比画着,左手像拎着一个东西一样在胸前横着——如果我没理解错,那是拎着或扶着一个人的动作。而他的右手不断地朝那个被他拎着的人肚子上刺去——我说刺去是因为他的动作简直跟拿了一把刀一模一样。他就那样不断地刺着朝我走过来,表情里不断流溢出报复的快感。他朝我走来了。而我还躺在床上,半睁着眼睛,时而觉得他模糊不清,时而感到那阴冷的气息已扑到我身上。不同他开口说,我知道他的表情和动作在告诉我什么——他要像他比画的那样宰了我,即使我是个高出他一头的大个子男人。是的,他是空手朝我走来,他当然不能仅凭阴冷的笑把我宰了。但是你不知道,就在我自己的床头,那里有一把一尺多长的刀,它全身银白,常常夜里闪出光芒。难道这么漂亮一把刀竟是为这个男人宰了我而存在?我疯掉一样想努力挣扎起来,我感到额头的青筋暴出,可是一切都无济于事。我就这么躺着,半睁着眼,时而清晰时而模糊地看着那个小个子男人朝我走来,他比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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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米格尔街尚在雾中

Tags: 阅读记  奈保尔  

  我可以肯定地说,我的阅读激情比上学时强烈多了。昨天和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米格尔街》——虽然这是一本小书,17个短篇加一篇演讲词,我仍能从这回“一口气”的速度里看出我的变化。

  一年多前或是两年前,我从华农图书馆找来了浙江文艺出的《米格尔街》,大概翻了两到三个故事就丢开了,直到某天发现快要过期的时候拿出来送回图书馆。现在,我对当时的行为感到万分的悔恨和羞愧。持续而平和的过一种阅读生活是我一直以来对生活的一个期待,但那些最容易去拥有这种生活的时光却被我像废纸一样的撕掉丢失了。那些日子在无所事事的游荡和自以为是的浪漫里转瞬即逝,甚至做为回忆的素材都显得单调苍白。

  终于到了这么一天,连进一次书店都成了奢侈。我在厕所和公交车一次次把书翻开,内心的悔恨也一次次的涌上来。我终于知道,那些日子,还有那些日子以前的少年时期,都已经永远成了不可触摸的虚幻,等待着有一天我在自己的米格尔街里重新赋予它们生机。

  毫无疑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那条米格尔街。但如今我却无法回答我的那条街究竟在哪里。我已经23岁了,比奈保尔写出《米格尔街》时的年龄还大,但当我一次次想要回望那条属于我的街道时,看见的总是一片厚重的浓雾,风都吹不动。我静心回想,无数张面孔争先恐后地出没着,却无一停留,往事翻滚,却从不以完整面目出现,连虚构的可能性都不给我留下一点。   [阅读全文]

速度

Tags: 阅读记  

  上星期一口气看完了几本薄书,莫迪阿诺《暗店街》和《夜巡》的合集,纳博科夫《魔法师》,还有卡尔维诺的《美国讲稿》。感觉挺好,虽然没多少东西,但却让向来读书很慢的我感到了阅读速度带来的满足感。一直都希望自己读书能够快一点,再快一点。可是这么多年也没成功,几乎我遇到的所有读书的人都比我读的快。真是羡慕这些家伙,尤其是有些人还能做到“又快又准”,读起书来向高手打靶。

  读一本书,我总希望自己能从中得到些什么,最好还能是我可以在脑子里清晰整理的一些什么。这个想法一直纠缠着我,或许也正是它把我的速度慢了下来。我的慢似乎成了毛病和障碍。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看书变得比较挑剔,非要自己能够清楚地预感到一本书不会读了白读才肯翻开第一页。一本书看了一部分,如果有了如获至宝的激动,我就要把书签插上放一放,老想把一些领会到的东西和阅读的幸福感咀嚼一阵子——或许这种做法真的和吃东西时的习惯有关。如果一本看了一部分的书让我有点昏昏欲睡,我就有了两中选择,慢下来和快起来,慢的必然结果是一次夭折的阅读,快的必然结果是一次草草的阅读。这两种感觉都让人不舒坦。尤其是在我已经永远失去了人生中最充分美好的阅读时间之后,我对书更挑剔了,惟恐带来不好的结果。而挑剔的结果是更慢。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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